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睢寧縣第一屆全民健身運動會青少年部足球比賽競賽規(guī)程

時間:2017-11-01 15:29來源:未知 作者:睢寧新聞網(wǎng) 點擊:
一、主辦單位:中共睢寧縣委   睢寧縣人民政府
二、承辦單位:睢寧縣教育局       
睢寧縣文廣新體局
三、比賽時間與地點:
2017年11月9日—10日        睢寧縣體育中心
、參賽單位(男子組)
中小學、中職學校;全國足球特色學校、徐州市足球示范學校、徐州市足球特色學校原則上要報名參賽。
、競賽單位運動員參賽資格
  • 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同一所學校的在籍在校普通中小學學生。
  • 參賽運動員必須經醫(yī)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并參加足球比賽者(鎮(zhèn)級及以上醫(yī)院的體檢證明)。
  • 參賽學校必須為運動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。
  • 參賽運動員須持二代身份證原件上場。
、參賽辦法
(一)報名規(guī)定
1.全國青少年足球特色學校積極報名參加,并納入足球特色學?己嗽u價指標。
2.每隊限報領隊1人,教練1人,隊醫(yī)1人,運動員12人。
  • 各代表隊于2017年10月31日到教育局藝體辦辦理報名手續(xù),報名時需繳學校參賽報名表、運動員的學籍表、健康證明、保險單復印件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、集體8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一張,證件不齊或不符者不得參賽,逾期報名無效。
  • 2017年11月8日下午14時在體育場召開領隊教練員和裁判員會議;裁判員執(zhí)裁實習。
、競賽辦法
(一)根據(jù)報名隊數(shù)確定比賽賽制,按照報名隊伍抽簽對位進行比賽。
(二)競賽規(guī)則及有關規(guī)定
1.執(zhí)行省籠式足球賽事組委會制定的籠式足球競賽規(guī)則和規(guī)定。
2. 全場比賽30分鐘(上下半場各15分鐘),中場休息不超過10分鐘,每半場每隊可請求一次暫停。
3. 比賽用4號球。
4. 每場比賽前30分鐘,教練員必須將填寫的上場隊員名單和替補隊員名單提交比賽監(jiān)督?蓤竺装l(fā)上場隊員5名(其中必須有一名守門員),替補隊員7名。比賽中換人次數(shù)不限。替換下場的隊員可以重新上場替補其他隊員。隊員可在比賽中或死球時隨時進行替換,但須遵守如下規(guī)則:上場隊員必須在離場隊員完全跨出鐵籠后方可入場。場上隊員和守門員互換位置必須在比賽停止時進行,并且必須在換位前通知裁判員。
  1. 上場比賽運動員的姓名、號碼必須與報名單相符,否則不得上場比賽。
  2. 如在規(guī)定時間15分鐘后,未到達比賽場地的球隊,視為棄權,判對方3:0獲勝。
  3. 在比賽未結束之前中斷比賽(以中斷比賽5分鐘為限)視為罷賽。
  4. 比賽中,同一名運動員被出示黃牌累計兩次或出示紅牌,則自然停止下一場比賽(如有追加處罰除外)。第一階段的紅、黃牌紀錄帶入第二階段的比賽。
  5. 如特殊原因的干擾,造成比賽中斷,經組委會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復比賽,當時比賽有效,并盡快選場地補足比賽。
  6.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,比賽不能按時進行,組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時間或者場地。
  7. 各隊須準備深、淺兩套不同顏色統(tǒng)一比賽服,守門員比賽服顏色要明顯區(qū)別于其他隊員:比賽服的號碼和隊長標志應明顯,并符合規(guī)定的位置和尺寸。
  8. 比賽只允許鞋底由橡膠或類似材料、鞋面有帆布或軟革適合用于體育運動而制定的專用足球鞋。必須穿護襪及護腿板。
  9. 參賽隊員,均不得染發(fā)、蓄長發(fā)、留怪異發(fā)型,以及佩戴任何飾物,否則取消比賽資格。
(三)積分和決定名次
1.循環(huán)賽制的比賽,每隊勝一場積3分,平一場積1分,負一場積0分。
2.積分多者名次列前。
3.如遇到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,依下列順序名列前:
A、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的積分多者名次列前;
B、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的凈勝球多者名次列前;
C、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的進球多者名次列前;
D、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凈勝球多者名次列前;
E、積分相等隊在全部比賽中進球多者名次列前;
F、同一階段比賽中紅牌少者,名次列前;
G、同一階段比賽黃牌少者,名次列前;
H、抽簽的辦法決定名次。
I、小組內僅有兩支隊伍的比賽,若常規(guī)時間打平則直接進行球點球決勝(3輪)。
4.淘汰制比賽,如果規(guī)定時間內打平,將直接進行球點球決勝(3輪)。
、錄取名次和獎勵
(一)為各組別獲得前2名的球隊頒發(fā)獎牌和其它球隊頒發(fā)優(yōu)勝獎牌。
(二)頒發(fā)20名“最佳運動員” 證書。
、資格審查
(一)各組賽事裁判長成立運動員資格審查組,負責對報名參賽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(二)報名工作后至比賽前,各參賽單位反對參賽運動員的資格有異議者,可隨時向運動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提交領隊簽字的《申訴書》。資格審查委員在受理后,在當天內給予答復,比賽結束后2天,不再受理參賽運動員資格的申訴。
  • 資格審查委員會將在比賽前、比賽中、比賽后對參賽運動隊(員)的比賽資格問題認真核查。如比賽前發(fā)現(xiàn)不符合參賽資格者,將取消參加比賽,并不得改報他人;如比賽中、比賽后發(fā)現(xiàn)有不符合比賽資格者(如冒名頂替),該校將被取消參賽資格,已取得比賽成績與名次不計。
、本規(guī)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,解釋權歸活動組委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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