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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魅力睢寧”江蘇省三屆古黃河野釣大賽 競賽規(guī)程

時間:2019-10-16 10:04來源:未知 作者:睢寧新聞網(wǎng) 點擊:

一、主辦單位

江蘇省釣魚協(xié)會

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政府
 

二、承辦單位

江蘇省睢寧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

江蘇省睢寧縣姚集鎮(zhèn)人民政府

江蘇天瑞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

江蘇金澤體育發(fā)展有限公司
 

三、策劃單位

江蘇潤企投資集團
 

四、冠名單位

徐州晴景廣告?zhèn)髅接邢薰?/span>
 

五、協(xié)辦單位

睢寧縣公安局

睢寧縣衛(wèi)計委

睢寧縣廣播電視臺

睢寧縣釣魚運動協(xié)會
 

六、媒體支持

CCTV-5、江蘇廣電集團、江蘇新華報業(yè)集團、南京廣電集團、湖南廣電快樂垂釣頻道、北廣傳媒四海釣魚頻道、湖北休閑指南頻道、《現(xiàn)代快報》、《搏魚天下》電子刊、《樂釣江蘇》電子刊、海峽釣魚網(wǎng)、垂釣樂。
 

七、舉辦時間

2019年11月2日-3日
 

八、舉辦地點

江蘇省睢寧縣姚集鎮(zhèn)古黃河房灣濕地公園段。
 

九、參賽資格 

全國釣魚愛好年滿18-70周歲,身體健康者均可報名參賽。
 

十、參賽人數(shù)

限報1200人,額滿為止。
 

十一、報名、報到及賽事服務費

(一)報名:田靜 15805157776 (微信同號)

 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

(二)賽事服務費

本次比賽免收賽事服務費,但在報名時須交納100元參賽保證金,報到時退還。報名后不參賽的,保證金不退。運動員報到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,不得冒名頂替,不得轉(zhuǎn)讓名額。運動員交通及膳宿自理,承辦單位提供競賽日午餐及飲用水。

(三)承辦單位提供服裝、帽子,開幕式和比賽時,必須統(tǒng)一著裝。

(四)11月1日9:00-15:00參賽運動員,到徐州市睢寧縣姚集鎮(zhèn)高黨新村村民活動廣場報到。
 

十二、競賽項目

12米以內(nèi)手竿釣混合魚重量賽(兩天,共兩場,每場5小時)。
 

十三、競賽辦法

(一)只允許使用手竿,長度限12米以內(nèi),釣線長度不得超過竿長30公分,釣法不限。不許使用繞線輪和失手繩。釣餌不限,有毒有害物質(zhì)除外。禁止手拋做窩,禁止使用打窩船;

(二)有效魚種:除甲魚、龜類、鱔魚類、爬行類以外所有魚種。

(三)比賽結束計量時,每個人的魚獲必須簽字,相鄰釣友確認,成績方可有效;

(四)允許使用1.5×1.2米規(guī)格以內(nèi)釣臺,比賽期間后支架不得入水;

(五)共分40個計分區(qū);運動員在同一天同一計分區(qū)里進行一場比賽,每場比賽5小時。第二天重新抽簽決定釣位(1~20區(qū)和21~40區(qū)互換);

(六)每名運動員按兩天兩場的總成績分之和排列名次,分數(shù)少者領先。如總成績分相同,則依次比較:個人單場積分、兩場總重量、抽簽。
 

十四、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

個人獎勵前500名。獎金總額30萬元,獲獎運動員需依法納稅。

第1名 80000元 獎杯一座 證書一本

第2名 30000元 獎杯一座 證書一本

第3名 10000元 獎杯一座 證書一本

第4名至10名 3000元 證書一本

第11名至100名 400元

第101名至300名 300元

第301名至500名 200元
 

十五、裁判員

由江蘇省釣魚協(xié)會選調(diào)本次比賽總裁判長、副總裁判長、成統(tǒng)裁判長、分區(qū)裁判長,其他輔助裁判人員由承辦方選派。
 

十六、免責聲明

凡報名參加比賽者,均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。戶外競技釣魚活動存在一定的風險,賽事組織方不對不可控原因所致的個人意外事故負責,參與者必須自行評估本次活動存在的個人意外事故風險,責任自負。所有參賽運動員應提前自行辦理個人意外事故保險。當比賽遇到不可抗拒的惡劣天氣時,總裁判長有權調(diào)整時間或終止比賽。
 

十七、仲裁及申訴

(一)運動員對其他運動員的違規(guī)行為進行舉報必須符合四個條件:1.舉報者需實名制;2.向所在賽區(qū)的分區(qū)裁判長進行舉報;3.提供舉報者本人拍攝的視頻、照片或相關兩人以上人證等證據(jù);4.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發(fā)生15分鐘以內(nèi)。

(二)運動員對分區(qū)裁判長的成績計量有異議,應在15分鐘以內(nèi)向總裁判長進行申訴,總裁判長的判罰為最終判罰。

(三)運動員如對裁判委員會的裁決有異議,可在比賽成績公布后15分鐘內(nèi)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,申訴應提交書面意見及申訴費1000元人民幣(若勝訴則費用全部退還)。
 

十八、解釋權

本次競賽規(guī)程最終解釋權歸江蘇省釣魚協(xié)會。

 

日程安排

 

日  期

時  間

事  項

11月1日

09:00~15:00

運動員報到

15:00~16:00

開幕式

 分區(qū)抽簽

11月2日

07:00~08:30

08:30~13:30

釣位抽簽 賽前準備

一場混合魚重量積分賽

11月3日

07:00~08:30

08:30~13:30

 釣位抽簽 賽前準備

一場混合魚重量積分賽

15:00

閉幕式

15:30

離會

 

競賽規(guī)則

 

一、運動員違反下列條例者,應給予警告處罰。
 

(1)釣箱或其他釣具應按釣位線的指示擺放,支竿架的方向應對準釣位線箭頭的方向。

(2)竿包及護包放在指定位置,擺放整齊。

(3)運動員必須手持竿把在指定釣位上垂釣,中魚后魚竄離本垂釣區(qū)或抄魚區(qū),應盡快將魚遛回,不得影響其他運動員比賽。不得錨魚和故意掛魚。

(4)比賽中運動員不允許接受任何人指導和指導其他運動員。

(5)比賽結束后未計量前,不管有無漁獲,運動員不得拎動漁護,必須在釣位上等待裁判員計量。

(6)比賽期間運動員應堅守釣位,有事離開釣位時,必須經(jīng)裁判員同意。不得無故退出比賽,確需退出者,須向裁判員申明正當理由,并取得同意。

(7)任何時候都應主動接受裁判員對釣具和餌料的檢查。

(8)比賽期間不得大聲喧嘩。

(9)不得有針對技術官員、其他運動員、觀眾或其他人員使用侮辱性語言或手勢。

(10)比賽結束后,應將本釣位清理干凈,不得向賽池內(nèi)丟餌料及任何物品。比賽中禁止使用發(fā)聲器物。

(11)賽事組織委員會如發(fā)放服裝及釣具,并要求和穿戴使用,運動員必須遵守。

(12)運動員必須須品行端正、文明垂釣、保護魚水資源和自然環(huán)境,遵守賽事制度,服從裁判員指揮。

(13)比賽前及賽中不允許飲用任何酒精飲料,不得服用任何致興奮、致幻藥品及物質(zhì)。
 

二、運動員違反下列條例或被兩次警告者,應給予加罰積分3分。
 

(1)竿長不得超過12米,建議使用無倒刺鉤,釣鉤數(shù)量不得超過2枚。

(2)運動員進入釣位后,賽前非校驗釣組時間,線組不得入水。

(3)運動員必須在釣位上揚竿,在規(guī)定范圍內(nèi)作釣。只允許一套釣具進行比賽。

(4)運動員必須獨立完成賽前準備(進入釣位、組裝釣組、調(diào)制餌料)和垂釣過程,堅持自釣、自抄、自取。

(5)不得使用違禁餌料。任何時間不允許用手拋或電動船打窩。

(6)運動員的漁獲必須回到水體后,才允許下一次拋竿。

(7)比賽進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換、傳遞餌料,不得交流與比賽技術有關的信息。

(8)比賽中無效魚不得入護。比賽結束口令下達后,未入護的魚不得入護,若強行入護,尾數(shù)賽計量時應首先扣除強行入護的尾數(shù);重量賽計量時應首先按強行入護的尾數(shù),在漁獲中選取最重尾數(shù)的魚扣除,再作處罰。
 

三、運動員違反下列條例者,應給予取消本次比賽資格。
 

(1)任何時間不允許毀窩。

(2)所有漁獲必須計量,不得將漁獲倒掉。

(3)在賽事活動中不得出現(xiàn)故意換人、換位和換卡等弄虛作假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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